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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办公室廉政监管风险提示
纪检监察 | 发布时间:2011/1/19 | 浏览次数:

  一、在文件起草行文方面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规范要求文件印发的;

 

  二、上传下达不及时,贻误工作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印章,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印签,对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机要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流转等工作过程中,出现失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在日常公务接待中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

 

  六、在办公用品采购使用中,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浪费和导致不廉洁行为发生的;

 

  七、基建工程中不按规定严格公开招投标,产生不廉洁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的;

 

  八、不严格监督工程质量,不严格执行预决算章程,产生不廉洁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的;

 

  九、在车辆管理方面公车私用,维修浪费,不注意行车安全管理的;

 

  十、不严格把握食品质量,不严格遵守卫生标准,不严格按制度进行食品采购,产生不良后果,给单位带来损失的;

 

  十一、在水、电、话费以及房屋收费过程中徇私舞弊,产生不廉洁行为,给单位带来损失的;

 

  十二、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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