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陕西27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3%
来源:陕西日报 | 发布时间:2017/9/6 | 浏览次数: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水十条”)实施以来,全省环保系统通过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坚持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采取最严格的治污措施、展开最严格的执法监管、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在进一步巩固原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计显示,2017年上半年,陕西省50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30个,优良比例为60%。全省27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针对全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陕西省编制了15个专项保护方案,其中,关中地区以渭河流域水质提升为重点,对渭河干流重点防控的“五十公里”区域和支流加强了治理力度;陕北地区加强了输油管线水环境风险防范;陕南地区加强了尾矿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风险防范。

  在国家“水十条”取缔“十小”企业的基础上,陕西省结合实际,增加了皂素、冶金和果汁3类小企业,截至目前,已基本取缔“10+3”小企业。陕西省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总数为41家,其中35个工业聚集区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运,其余6家正在建设中。陕西省先后在90个县(市、区)997个镇(乡、街道办)5210个村(社区)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近880万。

  陕西省开展了汉江、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泾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向相关省级河长报送了调研报告;组织开展了汉丹江流域总氮偏高问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上游补给区划定工作,明确补给区重点污染源数量和分布;建立了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补给区内高污染行业发展;完成了全省27个地级水源地、85个县级水源地和58个典型农村水源评估工作。

  从工作机制来看,陕西省流域补偿考核、预警、约谈、督查、联席调度、排名、通报、限批等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例如,按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陕西省对各地市落实《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度方案》进行考核;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从去年10月份开始,陕西省对13个市(区)水环境质量及其改善情况逐月排名,并于今年7月开始对外公布。

 

 上一篇:环保部通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下一篇:上海供水格局出现较大变化 4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布